攻击河南人事考试网黑客被判刑二年
中国法院网讯 2007年3月19日,一度造成2006年10月底河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工作受阻的王某,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6年10月底,王某发现河南省人事中心网站的访问量比较大,就把河南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直接链接到他在“华夏黑客同盟网”空间的木马上。
王某发动了已被他控制的百余台“肉机”对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服务器进行攻击,致使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不能正常进入。事发时,正值河南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造成数万名考生无法进入该网站报名。2006年12月5日,王某在山东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拘。
我国《刑法》第286条写明:“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服务器攻击,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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