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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考函〔2024〕20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4〕1号),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20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816—827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选择考点。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见附件2)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4826—28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826—30

    根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中的规定,考务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中级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的市州留用考试费40元/科(报名人数较少的市州多留用考试费5元/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

    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三、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4年12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五、考试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报考条件

    3.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类别

    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10月20日(星期日)

     

    高级: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开卷)

     

    1.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初、中级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2.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高级考试允许携带参考书籍、资料。

    3.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

    4.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中、初级: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附件2

                                                                                                     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3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地区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方式

    长春市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12333-1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吉林市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2-12333-0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45号劳动大厦1楼

    四平市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0434-3253310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辽源市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7-3292606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通化市

    通化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0435-3269679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人社局4楼

    白山市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白城市

    白城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0436-3209652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延边州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0433-12333-1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省直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12333-3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松原市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0438-6971057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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